菲華商聯總會訊:本會昨日收到厘務局馬尼拉第六稅務區岷倫洛分區主任Tobias來函,要求本會通知本稅務區稅民最遲應於二O一二年四月十五日之前,填報截至二O一一年十二月卅一日的上一個課稅年度的個別和企業納稅人的常年所得稅申報表,不得延緩,否則將被罰款。
政府預期今年稅收將比去年相對增加,因為納稅人已日益意識到他們的納稅義務。今年起,納稅人被規定在填報他們的常年所得稅申報表時,應使用二O一一年增進的1700, 1701和1702厘務局表格。
為避免日後遭到厘務局的追查,敬請華商應盡量配合,按時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