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務局發出新稅務規章規定 生產商批發商和服務提供商 呈交銷售採購季度概要列表

菲華商聯總會訊:本會日前接獲由財政部長Purisima和厘務局長洪欽欽簽名的來函,告知該局發出第1-2012號稅務規章,要求所有加值稅登記納稅人強制呈報銷售及採購季度概要列表。

厘務局第1-2012號稅務規章規定,所有須繳納加值稅的生產商,批發商,服務提供商等,均須呈報銷售概要列表。而所有須繳納加值稅的生產商,服務提供商等,則須呈報採購概要列表。

根据規定,銷售及採購季度概要列表應以可刻錄光盤呈報。

厘務局第1-2012號稅務規章已於二O一二年元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