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華商聯總會訊:本會外交委員會在多位會員的要求下,得到理事長張昭和的同意,在副理事長兼外交督導黃年榮率同外交主任施超權,副主任姚家錶,理事莊爵華共同拜會國警槍械組(PNP Firearms & Explosing License Office),並且邀請國警派員來本會為更新槍械執照申請者辦理有關之手續。
當局已應允於八月二十日(星期四)派員來本會為申請者辦理手續,槍械執照有效期是2014及2015年方可來申請。申請者可在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携帶以下文件前來辦理。
申請者必需親自帶下列文件:一、兩份申請表格及二張2X2白底近照;二、槍械執照復印件;三、國調局清單,用途必須注明Firearms License;四、菲籍護照復印件;五、申請者的電話費或水、電帳單;六、任何一份有效身份証:(SSS ID, Driver’s License或Voter’s ID);七、收入証明(如工資單、退休金收入証明或銀行存款証明)以備查核。
而下列的手續則由國警派員當日在商總辦理。手續費大約需要二千元左右(不包括槍械牌照費),包括藥檢証明、心理測試清單、國警署清單、槍支安全及能負責任擁有槍支的培訓証書。Firearms Bond(槍械保險如逾期也可在當日辦理)
有意申請槍械執照者可預先向外交秘書處,於八月三至十四日登記,並領取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