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華商聯總會訊:本會外交委員會主任施超權在理事長張昭和的指示下,於十一月廿五日(星期三)上午九時赴移民局出席移民局講解會,受邀參與者尚有多國外交使節及外國商會領袖。是次講解會主講人為Dr. Paul Chua及移民局法律處處長Atty. Arvin G. Santos講解內容,包括:
一、遣返及被拒入境的一般條款,是Atty. Arvin Santos主講。
二、外國人被遣返,一般在被舉報有不法行為的情況之下,但是,仍需經過正當的法律程序與審核。
三、詳細審理後而發之遣返令,通常在三十天內執行,而自願遣返者在移民局簽署完法令後立即執行。
四、遣返者還須交付國調局清單,有效護照、機票及清付移民局規定之費用。
小圖上Dr. Paul Chua、小圖下移民局法律處處長Atty. Arvin Santos,右圖本會外交主任施超權在聆聽有關情節。圖二施超權與主講人及多國使節合照。下圖參加講解會之各國商會領導及外國使節合照。